2023年4月,广东深圳的蒋女士因卵巢癌去世。她在离世前立下遗嘱,将价值不菲的公司股权遗赠给朋友王先生,同时将约三千万元的财产留给她的两个女儿继承。蒋女士的母亲没有分得遗产,弟弟获得了一套当时价值约150万元的房产。在去世前一个月股票配资官网开户,蒋女士与第三任丈夫张先生协议离婚,张先生分得了1000多万元的财产。

张先生对蒋女士的遗嘱安排感到困惑,特别是蒋女士将两个女儿的监护权指定给了王先生,并由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担任遗嘱执行人。为此,张先生将王先生和卢女士告上法院。

张先生原是某211大学的特聘副教授,2016年在国外与蒋女士结婚。两人有两个女儿。2023年3月6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根据协议,两个女儿由蒋女士抚养,张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蒋女士名下的三套深圳房产、一套惠州房产归张先生所有,她还向张先生支付了230万元补偿款。张先生表示,按照当时房产估计,他分得的财产价值1000多万元。蒋女士去世后,张先生获得了三套深圳房产和15万元现金。

在与张先生离婚前,蒋女士于2023年1月30日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其名下深圳市某公司、广东某公司及某设备公司的股权全部遗赠给合作了15年的朋友王先生。蒋女士希望王先生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她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2023年3月5日,即离婚前一天,蒋女士又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指定王先生为两个女儿的第一顺位监护人,自己的表妹黄女士为第二顺位监护人。在去世前几天,蒋女士又立下新遗嘱,指定王先生的妻子卢女士作为遗嘱执行人。

蒋女士的遗嘱中明确,她将价值三千万元的多套深圳房产和存款留给两个女儿继承,房产待女儿22周岁时继承,而管理遗产的人是卢女士。蒋女士在国内外拥有760多万元存款,其海外账户在她死后被盗,卢女士已报案处理。

蒋女士的母亲未分得遗产,弟弟只分得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产。张先生认为这些安排不合常理。蒋女士曾在遗嘱中称书写遗嘱时神志清醒,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调取的病历资料显示,蒋女士曾多次就诊,诊断结果包括焦虑抑郁状态等。
2025年,张先生以自己和两个女儿的名义将王先生和卢女士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将已登记到王先生名下的三家公司股权全部移交或过户给张先生,并支付相关款项。张先生主张蒋女士的遗赠是附义务遗赠,所附义务即为“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至成年,并且尽到监护人义务”。他认为遗嘱中的“希望”一词实质上是“恳切的要求”,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面对指控,王先生和卢女士辩称张先生及两个女儿主张的“遗赠附义务”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公证遗嘱明确记载“无附加条件”,“希望照顾子女”仅为情感寄托,不构成法律义务。多份遗嘱效力无冲突,遗赠行为合法有效。
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蒋女士在遗嘱中表述的“希望”王先生照顾其女儿,并非对接受遗赠设定的条件和义务。两份遗嘱相互独立,不存在附义务遗赠的情形。最终驳回了张先生及两个女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另一份判决也驳回了张先生撤销卢女士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资格的主张,认定蒋女士的遗嘱真实有效,支持惠州房产过户给张先生,并支付部分款项给张先生。
张先生表示将继续寻求法律救济股票配资官网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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